“租赁投融资发展论坛”在厦门召开

作者:秘书处  
2011-9-29  来源:原创 

    9月8日,作为“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专题活动之一,由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流通业发展司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共同主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承办的“租赁投融资发展论坛”在厦门召开。

    商务部部长助理俞建华出席论坛并致辞。本次论坛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邵祥林主持,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巡视员曹宏瑛、流通业发展司副巡视员张蜀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惠、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郎东等出席论坛并发言。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及不同类型融资租赁公司、大型设备制造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等170余位代表出席本次论坛。


    商务部部长助理俞建华在致辞中指出,中国的融资租赁自1981开始,经过30年的发展,公司已有260余家,其中,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190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53家,金融租赁公司18家,注册资金合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可承载的资产管理能力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

    当前,我国正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展融资租赁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创新资源配置机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商务部有关司局正在积极研究完善融资租赁业法律环境,并与有关部门协调行业发展中遇到的税收适用、经营资质等问题。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邵祥林主持会议。1981开启了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大门,2004年开始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试点,2007年国内银行加入,壮大了我国融资租赁业的队伍,今天我国的融资租赁公司已发展到260家。到2010年,营业额由当初的数亿元增长到4700亿元人民币。

    商务部是我国融资租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历届部领导都非常关心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巡视员曹宏瑛在主题发言中介绍,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正呈现出投资主体更加多样、服务领域更加广泛、融资渠道更加多元化、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增资扩股趋势明显等发展特点和趋势,作为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主管部门,应着重做好完善法律环境、加强宣传和引导、加强行业组织建设等工作。

 

 

 

 


    流通业发展司副巡视员张蜀东在主题发言中说,融资租赁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造业产品销售、扩大海外投资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显。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仍面临法律法规不完善、行业管理不统一、统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应继续推动融资租赁业的专门立法,促进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惠在专题发言中说,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投资方式应当成为拓展外汇储备投资渠道的努力方向,我国应调整、完善现有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海外投资,将外汇储备资金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投资海外市场,发展海外资产业务。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郎东在专题发言中介绍了天津市抓住国家给予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的政策和机遇,将发展融资租赁业作为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和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工作,并从租赁公司设立、多渠道融资、物权保护、市场培育、业务创新、财税优惠等方面给予租赁业发展大力支持和诸多的新举措。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会长李思明在专题发言中表示,受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企业遭遇前所未有的流动资金紧张状况,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成本也大幅提高。随着我国融资租赁业的持续发展,高级管理人才极度匮乏,风险防控意识也有待加强。应加强投资者的准入管理和高级管理人才的培训、监管,统一资产风险警示标准,建立统一、完善的信息统计制度。

 

 

 


    论坛还专题讨论了“融资租赁在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服务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鑫桥联合、厦门星原、厦门海翼、万向租赁、浙江汇金等融资租赁公司代表结合本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探讨了融资租赁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服务地方经济转型、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等方面的作用,并就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左起:施锦珊、陈秋松、卓成德、凌金良、俞雄伟、屈延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