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融资租赁榜评奖通知
作者:秘书处
随着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融资租赁直接服务实体经济的特点与优势更加明显。蓬勃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展示了一种全新的资产观念和投融资理念,在拉动社会投资、促进产业升级、活跃金融市场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作为一年一度的行业盛会,“中国融资租赁年会”已连续成功举办八届,在加强业内交流、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得到主管部门和业内同仁的一致认可。经多方协调,“2015中国融资租赁年会”初步定于2016年1月中旬举办。
为引导融资租赁企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树立良好的行业发展形象,秉承历届融资租赁年会评奖的办法,“2015中国融资租赁榜”将由主、承办方组织有关专家及媒体开展本年度的评奖工作,榜单将在“2015中国融资租赁年会”期间公布并颁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彰显行业发展的良好形象,鼓励本年度在不同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引导行业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业自律,加强业内沟通与交流,推动优势互补、业务创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评奖范围及标准
(一)年度人物(1-3位)
范围:融资租赁公司高管
标准:A.在我国融资租赁公司从业3年以上;
B.本人及所在公司最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C.本人及所在公司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强的影响力;
D.本人及所在公司在本年度内在业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E.本人及所在公司在本年度对行业整体发展具有示范性。
(二)年度公司(6-10家)
范围:国内融资租赁公司
标准:A.开业3年以上;
B.最近3年无不良记录;
C.公司资产规模在中等以上;
D.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产机构;
E.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战略和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
F.公司在特定行业或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高的市场份额;
G.在风险防控、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性;
H.公司在本年度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声誉。
(三)杰出贡献奖(名额待定)
范围:国内融资租赁公司
标准:A.公司成立时间、资产规模不限;
B.成立至今无不良记录;
C.公司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开拓融资渠道、深耕专业领域等方面具有杰出贡献。
三、评选方法
(一)年度人物:所在单位推荐为主,主、承办单位推荐为辅,由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二)年度公司和杰出贡献奖:采取企业自荐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四、其他事项
1、奖项名称及名额或将根据主办方及评审委员会的建议稍作调整。
2、“中国融资租赁榜”的历届自荐、评奖、获奖等各环节均不收取费用,租赁业工作委员会将认真做好各单位所提交材料的保密工作;
3、请在12月25日前将相应奖项的自荐表传真至:010-64515419,并同时将自荐表文档电邮至:office@clba.org.cn,联系人:王雪钰,电话:010-64516922。
- 2023-10-13
- 2023-10-07
- 2023-08-16
- 2023-03-21
- 2022-11-30
- 2022-11-01
- 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