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金融风险防范司法应对研讨会
2017-04-10 00:00
2017年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北京召开“金融风险防范司法应对研讨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商务部等监管机构的法律部门,以及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我会会长杨钢、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开利作为融资租赁行业代表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就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和作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
作者: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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