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金融租赁股东格局再生变天津信托拟参股10%

创建时间:2018-03-09 10:23

 尚未设立的“中车金融租赁”公司股东格局再次生变。

  3月7日晚间,中国中车公告称,公司拟与中车集团、天津信托共同出资设立中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3月7日当日,中国中车与中车集团、天津信托签署《中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 。

  具体来看,此次交易拟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拟确定为3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中车出资24.3亿元人民币、占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的81%;中车集团出资 2.7亿元人民币、占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的9%;天津信托出资3亿元人民币、占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的10%。

  事实上,中国中车首次提出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是在2015年年底。在2014年3月份银监会放宽金融租赁公司准入门槛之后,业内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浪潮。在2014年、2015年两年,业内分别有12家、11家金融租赁公司获批。彼时,中国中车公布的方案为“中国中车出资27.3亿元持股91%,中车集团出资2.7亿元持股9%”,“中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确定为30亿元。

  在此后的一系列变动中,“中车金融租赁”的30亿元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而参与设立的股东却成为“流水的兵”。

  2016年6月份,中国中车公告显示,其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方案发生变化,引入兖州煤业、中国国储、天津信托3名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中国中车拟出资12.3亿元持股41%,中车集团拟出资2.7亿元持股9%,兖州煤业拟出资7.5亿元持股25%,中国国储拟出资4.5亿元持股15%,天津信托拟出资3亿元持股10%。

  此后,2017年1月份,兖州煤业公告称因“相关政策原因”,决定退出参与中车金租的发起设立事宜;随后,在向监管部门上报申请材料过程中,中国国储也因“自身经营战略调整”等原因退出筹建。至此,“中车金融租赁”股东格局已三次“易稿”,而中国中车则称“本次关联交易所涉事项尚须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因此,交易的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正如中国中车公告所言,“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将有利于推动公司产融结合,助力公司主业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近年来谋求金融租赁牌照的上市公司为数不少。例如,亿纬锂能“基于看好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前景”曾出资1.2亿元,参与设立天津国泰金融租赁;天地科技也曾出资4亿元,参与设立中煤科工金融租赁,两金融租赁公司均于去年获批开业。

  不过,上市公司参与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亦非一帆风顺,除兖州煤业因政策原因“掉队”外,大连重工、东华软件等公司都曾于2017年发布公告称参与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不过至今未获得消息。

  观察2014年-2016年的金租牌照“批筹潮”,“抢滩”申请金融租赁牌照的多为地方银行。在目前已开业的66家金融租赁公司中,具有银行股东背景的公司占比超过2/3。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等对其旗下金融租赁公司均为100%控股。而地方中小银行则大多选择“搭台唱戏”,作为发起人第一大股东而存在。也正因为如此,近年来获批的金融租赁公司股东背景相对更为复杂多样。

  事实上,金融租赁公司股东也并非“想当就能当”。2014年3月份,银监会公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将金融租赁公司的发起人规定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并规定了一系列限制性条件。另外,《办法》还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发起人应当在金融租赁公司章程中约定,在金融租赁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当经营损失侵蚀资本时,及时补足资本金,进一步强化了股东的风险责任意识。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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