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金融审判白皮书,吁推与金融创新相关立法

创建时间:2011-03-11 00:00
    上海高院今天发布金融审判系列白皮书,就2010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和金融刑事审判情况作一通报。
  上海高院举行金融审判情况通报会,向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2010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刑事审判情况并发布金融审判系列白皮书。
  据悉,自2009年开始,上海法院每年以召开金融审判情况通报会和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的形式建立金融审判通报制度,拓宽上海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渠道。2010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审判系列白皮书包括上海法院金融审判情况通报、以及涉银行金融商事案件审判、保险纠纷案件审判、信用卡诈骗犯罪刑事审判等三个分册情况通报。
  根据金融审判白皮书,与金融创新相关的纠纷将不断涌现。2010年上海推出了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业务,由此引发的纠纷已开始显现。据介绍,“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随着金融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金融创新产品的不断推出,相关新类型纠纷将会进入司法领域。据称,上海已成立了消费金融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贷款业务,为个人或中小企业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小额融资渠道,与此相关的纠纷案件会随着信贷业务量的增长而增多;此外,随着投资基金业务规模的扩大,与此相关的纠纷案件也会出现。
  白皮书中指出,涉及公众投资者权益金融商事纠纷案件仍会不断增加。随着公众金融意识更为活跃,金融需求更为广泛,金融产品和投资渠道的选择更为多样化,有更多的公众参与到金融市场交易活动之中,由此产生的案件也会相应增长。此外,涉外金融商事纠纷案件将持续增长。国际化的进程也为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命题,如“地下炒金”非法金融活动往往会引发群体性金融纠纷案件,亟待加强有效监管。
  白皮书建议加快推进与金融创新相关的立法,在对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传统金融业态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的同时,加快对各类投资基金、典当、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小额贷款等新兴的金融业态立法进程,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方式,促进中国金融业全面、健康地发展。白皮书指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是动态的“博弈”过程,也需要加强金融监管以维护金融安全,从而利于金融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此外,根据白皮书的建议,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对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内控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上海高院今天发布金融审判系列白皮书,就2010年度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和金融刑事审判情况作一通报。  上海高院举行金融审判情况通报会,向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2010年度上海法

通知公告

更多 >

机构简介

更多 >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融资租赁专业委员会致力于推动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见证了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全过程。融资租赁专业委会以完善发展环境、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完善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发展为宗旨,持续打造专业、务实、高效的行业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