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融资租赁 最高奖励300万
创建时间:2014-01-13 00:00
1月8日,记者从市政府官网获悉,已经出台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成都市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试行意见》,提出了加快全市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9项措施。《意见》有效期为2年。
措施1
银行、担保公司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村产权及附着物抵押贷款,奖励该项业务年度新增贷款余额的2%,最高不超50万元。
措施2
对涉农金融仓储公司按每年农产品的动产融资贷款额度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50万元。
措施3
对成都市内年度新增涉农融资租赁投放额超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公司,按当年新增涉农融资租赁投放总额的1-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300万元。
措施4
涉农企业完成上市辅导并验收合格,一次性补贴20万元。
措施5
涉农企业发行申请被证监会受理,一次性补贴50万元。
措施6
涉农企业股票成功上市,一次性奖励融资额中投资成都金额的1%,最高不超500万元。
措施7
涉农上市企业完成再融资,一次性奖励融资额中投入成都的1‰,最高不超50万元。
措施8
涉农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单笔融资额超3000万元,每笔奖励10万元。当年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50万元。
措施9
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农村产权担保业务。对年末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超20亿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按季末平均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的万分之一给予奖励,最高不超60万元。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官网获悉,已经出台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成都市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试行意见》,提出了加快全市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9项措施。《意见》有效期为2年。
措施1
银行、担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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