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试点流程发布

创建时间:2019-08-20 15:56

日前,从天津市金融局获悉,天津市金融局、天津市税务局昨日发布了《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确认工作流程的通知》。

天津市自贸区注册的内资租赁企业申请融资租赁业务,须向滨海新区金融局提交申报材料,并由滨海新区金融局出具关于同意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支持函,连同审核记录及申请材料提交天津市金融局机构准入处。之后,天津市金融局会同天津市税务局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经过公示无异议,由天津市金融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下达确认试点的批复文件,企业持批复文件至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增项手续。


来源:天津政务网

通知公告

更多 >

协会简介

更多 >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88年,是我国首家全国性融资租赁行业协会组织。租赁业工作委员会见证了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力推动了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对内交流和对外开放。目前,租赁业工作委员会已成为融资租赁企业自主管理、踊跃参与的全国性融资租赁行业自律组织。